作者:亿达投资 发布时间:2020-02-20 浏览人数:133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广安籍已在广安居住14天以上并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务工人员,可按程序申请办理。
省内市外抵广务工人员,持有健康证明的可不再办理,没有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已在广安居住14天以上的,可在广安按程序申请办理。
省外抵广务工人员,暂不能申请办理健康证明。省外非疫情高发地区抵广务工人员,持有当地开具的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的,市域内一律认可。没有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的,以及疫情高发地区抵广的务工人员,须在广安居家隔离14天后,由居住地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健康检查服务,合格后开具临时健康证明。
二、申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扫描本公告二维码或省、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各级医疗机构、网络媒体公示的二维码填写个人基础信息。
填报信息后,到居住地村、社区进行申报登记,并等候村、社区通知接受健康检查服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健康检查合格的务工人员,开具统一的健康证明,生成“健康二维码”,供其务工使用。
三、证明核查
接收务工人员的单位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进入“健康查询”栏目核查务工人员健康信息。
四、使用效力
依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8号),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健康证明及系统生成的“健康二维码”,在全省范围内通用。广安市开具的临时健康证明,市域内一律认可。所有持有健康证明的务工人员纳入辖区疫情防控统一管理。
五、职责分工
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此项工作。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分期分批有序组织务工人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做好健康检查、申报工作。
本公告自2月18日起生效,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为止。
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二维码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