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亿达投资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人数:1033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具体措施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八个全面”工作措施,坚持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认真落实“334”工作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力救治患者,确保重点人员“找得到、管得住、服务好”,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以人为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依法应对、科学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印发的防控方案、诊疗方案,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各项措施,依法科学开展疫情防控和病人诊疗工作。
(三)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要动员好广大群众,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落实好网格化管理和全面排查登记等防控措施,构筑起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
(四)坚持属地负责、各司其职。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制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各司其职、主动担责,抓好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三、具体措施
(一)全力做好患者救治。
1.按照国家卫健委下发的诊疗方案,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对患者进行规范救治,确保全程安全治疗。积极争取省卫健委协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派出专家现场指导、协调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专家蹲点指导。对危重病人,利用5G技术,请省重症病例医疗救治专家组进行远程会诊。
2.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各区市县分别确定1家定点医院、1个集中医学观察点,市本级确定市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隔离治疗病房、留观室。着眼应对大疫情,确定1家大型民营医院,作为全市确诊病例集中救治医院。在定点医院传染病区,均规范设置留观、疑似、确诊病区,实现分类收治。
3.从全市呼吸、传染病学等7个学科抽调专家进一步充实各地救治力量,选派相关学科的医务人员到定点医院跟班学习。全覆盖加强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救治和防护培训,提升救治防护能力。
4.严格落实医疗救治政策,对感染人员实行免费救治,将符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对感染人员实施医疗救治所产生的合规必要费用,按照规定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范围内支付,支付后的余额部分由财政部门据实核算。落实防控救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加班值班措施。
(二)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追踪调查。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病例发病前的居住地、发病后的活动范围、就诊医疗机构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
2.县(市、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可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病例、知情人和接诊医生等方式开展。
3.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对2次采样检测为阴性的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可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加强全面排查,确保找得到、管得住、服务好。
1.把责任层层压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落实到个人,入网入格入户逐人排查,做到不漏一人。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逐一核对掌握武汉返川在广人员信息,做好健康卡登记工作,确保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一旦发现疫情,立即转送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每天将摸排情况汇总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保重点人员“找得到”。
2.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对返乡已经超过14天,且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行居家医学观察,不得外出;对返乡14天以内的,由乡村医生或者村(社区)干部按网格化管理,重点关注,实行居家医学隔离观察,每天早晚各测量体温一次;对已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安排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实行留院隔离观察。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活动,引导城乡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少出门、勤洗手、戴口罩,不参加群体性聚餐、聚会,注意避免家庭成员交叉感染,确保重点人员“管得住”。
3.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干部、基层医务工作人员作用,用心用情做好居家观察群众的生活服务,千方百计保障他们的物资供应,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做好心理辅导,让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共渡难关。
4.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防控工作,设立疫情线索提供及举报电话、居家隔离期间问题困难反映电话、疫情防控咨询及信息提供电话,全面掌握重点人员信息。
(四)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全面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1.在市内5个火车站、市县两级所有汽车站、出入市域交通要道设置检疫检测站,开展体温筛查、卫生检疫,对发现可疑发热病例,严格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对武汉返广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测,切断入口。
2.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暂行闭馆,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暂停营业,重点景区、宗教场所等暂停开放,全面取消群体性聚餐活动、农村坝坝宴等。
3.集中整治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对所有集贸市场与餐饮单位开展排查,全面禁止活禽销售。
4.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加强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5.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致病生物孳生环境。
6.对停运的公共交通、长途客车以及关闭的公共场所,视疫情发展情况及时恢复,保障老百姓生活和出行便利。
7.注重医废物资的处置,坚决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废弃口罩等物资谋取利益,甚至导致二次传染。
(五)全力保障医护人员安全。切实保障一线医护人员、流调人员、设卡检疫人员、入户摸排人员等防控人员的防护设备和用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医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安全,确保不出现医务和医院感染。全覆盖加强医护人员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做好物资储备和保障供应。
1.各地各部门要广开门路、各显神通做好物资保障,鼓励各地广安商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发动各方捐赠物资。涉及物资采购,特殊时期按照特殊政策,做到特事特办,切实保障口罩、防护用品、医疗药物、医疗器械等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耗材供应。
2.加强统筹调度和市场监管,开通医疗物资物流“绿色通道”,严肃查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涨价行为。
3.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关口管控,保障粮食、蔬菜等群众生活物资供应,严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坚决杜绝抢购之风等极端行为,确保供应充足,社会稳定。
(七)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1.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发布病例公告;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强化政策措施解读。
2.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及时回应网民关切;主动引导舆论,第一时间辟谣,引导群众理性对待、科学防控疫情。
3.广泛宣传防控知识,编制发放《防治知识》等科普资料,通过广播、手机等播出防控知识和防护提示信息,提醒市民勤洗手、多通风、公共场所戴口罩,节日期间尽量少走亲访友和少到人群聚集场所等。
(八)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各级责任,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强化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将责任压实到每个层面,落实到每个人头。
2.市委常委带队,到联系区市县、园区开展指导督导工作;成立2个督导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同志牵头,同时还成立2个暗访组,加强督促检查。
3.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主要工作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涉及疫情防控和应急保障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前结束春节假期,返回工作岗位。
4.实行定期会商、每日研判、日报告和零报告、应急值守备勤等制度,建立运行高效有序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
5.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出现疫情扩散的将严格追究责任。